文名是大陸專有名詞,因為是婚內、性合法,所以整篇文很多床戲。但不知怎的我一直跳過跳過跳過……大概因為女主角和丈夫是律師警察組合,可想而知兩人都很忙,加上兩人感情不深而且女主角心中一直想著前男友,所以即使丈夫性慾很強所以到處都是床戲可是並沒有很甜蜜的感覺吧。

作者很直述地描寫這個故事,但是前面這種婚姻關係的情節真的不太容易引得起興趣往下看。後面就是丈夫臥底(失蹤)、妻子申請離婚敗訴、丈夫被逃獄的這些人報復等等。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ikaru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