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文,娛樂圈。

受君是個不學無術的富二代,在車禍後附體到被包養的小明星身上,醒來時正好被做=_=當然他叫著他不是某某,當然他一定不會被理會。攻君是勢力龐大到近乎一手遮天的娛樂圈老闆(向滑強?)因為一個心結一直鑽牛角尖,後來朋友建議他找個人開始戀愛後他理所當然地(?)找了離他最近的人——他包養的小明星。

看了這篇文會有點感嘆「假如你傍的大款不是男主角那你注定是砲灰;假如你傍了大款卻又不是女主角你注定砲灰;假如你黑了主角那你肯定會被反黑」之類的主角定律,當然這些配角都是壞人,不過這些壞人也壞得太一致、手段太一般啦,從寫作技巧這方面來看這篇文比較偏小白一點。後來兩人發展幾乎順利無比,而受君因為演出幾部忠於自我的角色一炮而紅,因為演技太好了……所以他拿獎後急流勇退是正確的!

這篇文還是傳說中的我們大家都是gay。不過算是少數魂體選擇向伴侶吐露實情的例子,而且他還跟朋友講-_-||| 非常幸運地,他沒被抓到廟裡或切片。

最後的結局一定是非常童話美好的一家人生活在一起,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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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karu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