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文,丟在收藏裡好久了,最近開宰。

主角在參加了既喜歡又不能喜歡的對象的婚禮之後重回青澀時期,再拾起青春期發現性向之後放棄的朋友與暗戀對象的「友誼」。作者開了不少金手指,但不覺得討厭~主角成年之後本就以寫作為生,重生後則是從小開始寫書「嶄露頭角」,家庭環境富裕加之生得好看,還在電視劇中軋了一角;無意中還挖掘出歌唱天賦……整個聽起來很那個什麼對不對,但其實作者寫得不錯,不至於有那種「暴發戶在灑錢」的感覺(唉這形容好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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