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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文。這文名在晉江真是滿街走。

背景應該是中國改革開放沒多久?女主角娘家為了二哥娶親的聘金以兩千元把她「賣」給劉家,當她生女兒之後,她們母女在重男輕女的劉家過得舉步維艱,女兒最後因此慘死。重生後女主角毅然決然選擇離婚,帶著女兒淨身出戶到外地求生。不得不說有點主角的「求生」之途順遂得像流水帳,幾乎沒遇到困難,賣賣飲食就生意大好賺不少錢,小吃攤→店面→到省城開店→好幾間房子等等,而這還只是剛入V。

渣爹一家極品肯定要過得不好噠,這是這類重生文的必須原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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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karu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