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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配+耽美文。本文的tag是攻身受音和受身攻音。

還以為劇情真的像文案寫的那樣,主角會跑去天涯開帖問「EX來我蛋糕店買蛋糕,怎麼辦不讓他知道我還喜歡他,急,在線等」,結果根本沒這回事。

網配文一向又短小、劇情又不複雜,這篇雖然還沒鋪太長但也一看就曉得劇情單純:就如同前文所述,主角畢業後開了家蛋糕店,有天初戀來買蛋糕了,但他們都假裝已經忘記對方,但一方提出復合、當初分手的那傢伙還是拒絕了,並不是不愛,而是當年拋夫棄子的母親原來是對方的後母——我覺得震驚是應該的,但因此和對方分手算什麼啊?兩個人在高中在一起就是因為雙方都是「沒有母親、父親再娶,和繼母感情不好」症候群患者、同病相憐呀,這個分手理由有點牽強;但又多少能理解作者的設定,畢竟不這樣寫,這種沒什麼高潮的文就無法推動劇情了。

只是現在多少會覺得一篇文裡只有「我愛你、你不愛我或我們相愛但沒辦法在一起」這些內容有點蒼白,作者君一般只能靠賣萌、賣蠢來吸引人氣了。這種文不能說難看,但是我會更希望作者充實內容,否則一直寫這種文一輩子都會是小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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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karu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