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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啊,這些大陸寫手能不能別只要一重生或穿越就是別人的東西啊?這種很理所當然地把別人的東西據為己有的態度真的很讓人受不了!

這篇又來了~隨身流很多相似的部分所以就算了,開篇有點不著調,但前頭寫得還可以,後面又為了賺錢所以剽竊哈利波特內容,覺得「能讓羅琳女士從一個需要靠救濟金過活的單身母親,成為全球數一數二的女富豪,那麼,這套書就算是提前十幾年問世,應該也能夠暢銷的吧」,偷別人的東西竟然能夠這樣輕描淡寫並且毫不內疚,我服了……

這點真的是我的大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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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karu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